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,是国家“211工程”和“985工程”重点建设的大学,被誉为西部第一学府。是由原四川大学、原成都科技大学、原华西医科大学三所全国重点大学于1994年4月和2000年9月两次“强强合并”组建而成。原四川大学起始于1896年创办的四川中西学堂;原成都科技大学由1954年全国院系调整时建立的成都工学院发展而来,与浙江大学,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同为中国科学院直属三所高校;原华西医科大学的前身是1910年美国、英国、加拿大的基督教会组织在成都创办的华西协合大学。四川大学现任校党委书记杨泉明教授,校长谢和平院士。
一、四川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报名条件与入学资格
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者;有大学本科毕业文凭者,须工作两年,且结合本职工作发表有一
定价值的学术论文,或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在职人员。经考核合格,准予入学。
考核的主要内容:政治表现、专业基础知识、工作和科研情况。凡被录取者,应填写《四川大学接受
在职人员修读博士研究生课程申请表》。
二、四川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
主要课程严格按照在校博士生的培养方案设置,分为一级学位平台课、专业课、选修课。
三、培养方式与办班类型、学习时间
培养方式:实行导师制。学员进校后,按所报修读专业和方向分配指导教师,导师均由理论功底扎实且具有丰富的教学、科研和实践经验的博导、教授担任。学员在导师指导下,通过导师授课、研讨与自学相结合,达到全面提升理论水平、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的目的。
办班类型:1、脱产跟读班;2、业余班。
学习时间:两年。
四、四川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
报名费及入学资格审查费1000元人民币,该费用在学生报名及申请入学时缴纳,如果学生未能通过资格审查,该费用全额退还;如果学生通过资格审查后,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学习者,该费用不退还。
第一阶段课程学杂费共计为35000元人民币,该费用在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一周之内缴纳。
第二阶段论文指导及论文答辩、学位申领等费用另计。学员参加学习期间的差旅费自理或回原单位报销。
注意:在收到学员报名申请并经评审后向学员寄发录取通知书,开班上课前学员将学费缴至四川大学汇款帐号:
收款单位:四川大学
开户银行:工商银行九眼桥分理处
汇款帐号:4402217009008944562
务必注明: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博士研修班学费
五、四川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结业或授位
①学员学习期满,所学课程考试合格,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,由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发给“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课程研修班结业证书”;
②授位:若学员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位要求及《四川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、博士学位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可申请相应专业的博士学位。
六、四川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入学程序
第一阶段:报名提交申请材料
填写完整的正式入学申请表
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
个人简历
近期二寸免冠照片6张
身份证复印件2份
报名费及入学资格审查费人民币1000元
第二阶段:校方资格审查
所有资料将由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评定及审核。
第三阶段:录取通知,正式入学
通过入学资格审核的学员,由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。在开学前按照规定时间缴纳学费后,将成为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博研班的正式学员。